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纪律检查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潘响亮
副组长:宋爽
成 员:王家德、张士汉、潘志彦、徐超、潘丙军、李非里、周英飒
秘 书:叶杰旭
纪律监督:周英飒
三、招生专业、名额、选拔方式
招生专业:(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招生名额:拟招4人(包括国际化专项指标3人、张士汉老师单列指标1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四、报名条件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五、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在6月5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信、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交到环B201戈老师处。
六、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复试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暂定,具体待通知)
复试地点:环B206会议室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七、录取原则
1.学术能力考核成绩=学术成果评议量化成绩(最高成绩等比例折算为9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分);
2.基础素质考核由所报博导负责,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0.6*基础素质考核成绩+0.4*学术能力考核成绩;
4.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基础素质考核、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院招生咨询:戈老师0571-88813527
学院申诉受理:周老师0571-88813519
学院招生办公室:莫干山校区环境楼B201
九、硕博连读选拔后续工作安排按学校统一进程执行。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