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论文开题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11

各研究所、导师、2022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的安排,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请各研究所和导师在419(周五)前安排学生完成开题等相关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纸质稿于开题答辩结束后上交学院办公室,学院据此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报告成绩;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需对开题报告综合评语给出具体指导意见。开题报告申请表学生自己妥善保管,学院将视情况进行抽查,毕业时开题报告申请表须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交档案室存档;

3. 开题报告不通过的学生,将视情况补开题答辩环节及延迟进入论文阶段时间;

4. 学院联系人:戈老师,0571-88813527,环境楼B201

另,请各位导师在本学期结束前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表于6月7日(周五)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据此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中期考核成绩。

 

附件:

研究生开题报告登记表.doc

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doc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