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与名称 | 考生类型 | 学习方式 | 总招生名额 | 拟调剂人数 |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90 | 47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48 | 78 |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仅接受一志愿报考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87700纳米科学与材料的考生调剂申请。
085700资源与环境:仅接受一志愿报考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87700纳米科学与材料、085409生物医学工程、085600材料与化工、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085701环境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6000生物与医药、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的考生调剂申请。其中以专业学位大类招生的专业须是与环境相关的领域,学院遴选时通过初试专业课加以判断。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学硕应包括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专硕应包括政治、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
4.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名额少于5人时,差额比例为 3:1;少于10人时,为2:1;10人及以上时,为1.5:1,若人数出现小数则四舍五入到整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网址:
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
7.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三、调剂具体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四、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7.调剂工作视情况可能分几轮开展,具体安排见学院招生网通知。
五、调剂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初定4月8日-12日,具体见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栏后续通知。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每个考生建一个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材料”(如环科张三复试材料、资环李四复试材料),文件夹内含各种材料的PDF或JPG文件,具体要求参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yz.zjut.edu.cn/2024/0325/c4269a256042/page.htm》。以上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1409236104@qq.com。
(2)考生应根据学院要求在手机上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具体另行通知。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初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时要进行人脸识别比对。
4.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复试小组组长遵守保密原则组织有关教师按照专业方向命题,主要内容包括英语翻译、专业知识与能力(含实验技能问答)等,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3)复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英语翻译20%,专业知识与能力80%。
5.复试权重及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等于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6.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环境工程学》和《环境监测》两门本科课程,考试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309/20230915/2293123516.html
七、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确定,当出现同分竞争入围拟录取情况时,则扩大小数点的位数。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收件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浙工大771771威尼斯.Cm(china)官方网站,杨笑1885527462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环境楼B201
联系人:戈老师,0571-88813527,邮箱gym73@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